由於人員管理辦法已於105年11月19日修正公告,修正重點包含評估調查人員登記、重新登記資格等相關規定,並新增評估調查人員現勘之日二日前申報執行內容規定,為使評估調查人員掌握與瞭解最新規定及正確執行程序,特辦理本次宣導說明會。